云南货物运输公司注意了!自今年5月15日起,昆明交警对昆明市主城北市区部分区域及道路进行了货运交通组织临时调整。据最新消息,该措施将继续施行。货运车辆如何限行?请看下文。
通告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营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主城北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货运交通组织继续施行临时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1月6日开—2022年4月30日,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除上述区域及道路外,昆明市主城区其他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对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第二阶段)》为准;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须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二、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道路或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本通告自2021年11月6日起施行
通告原文:
云南货物运输公司的司机们应严格按照通告上的规定及道路标示、标线的指示通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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